作家專欄吉時快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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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看人間】一例一休修法 牽一髮動全身

發表時間:2017-11-03 點閱:2477

勞基法「一例一休」實施以來,無論是企業還是勞工,一直都有不滿聲浪;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,承諾針對「一例一休」修法,這幾天修法方向逐漸明朗,依據勞動部的預告,未來擬放寬現行七休一規定、加班核實計算、延長工時上限等五大面向,且行政院會提出甲乙兩案,供立法院討論。

 

「牽一髮動全身」這句話,很適合用來形容「一例一休」實施之後,對台灣社會造成的影響。例如很多服務業,原本可能從早上十時,開門到晚上十時,但是最近一年來,營業時間紛紛縮短,變成延後開門提早關門;又例如,有些餐廳,過往一個月只公休一天,現在變成一周公休一天,甚至一天半;還有,許多公司原本無止盡地要求員工加班、假日上班,在「一例一休」實施之後,也收斂不少,為了避免違法,也為了節省開支,嚴格限制員工加班時數,非有必要,避免讓員工假日上班。

 

這些變化,儘管讓許多企業主苦不堪言,甚至連部分勞工本身,因為無法多累積加班費,也心生不滿,但是平心而論,從「避免壓榨勞工」、「不讓勞工過勞」的角度來說,「一例一休」還是有其正面的效益,不容否定。

 

相對地,「一例一休」的相關辦法,訂得太過嚴苛,以致企業跟雇主在實際運作時,經常出現窒礙難行的狀況,也是事實;因此,透過修法,讓法律更周延,也是當前的重要課題。

 

比起一般法律,《勞基法》更敏感的地方在於,它的規定往往是資方與勞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拉扯,一不小心,就會失衡,若有失衡,則會引起更大問題。例如現在傳出行政院擬鬆綁現行七休一規定,從限制勞工一周只能連續上班六天,改為十四休四,如同將一例一休調整為兩周一期的二例二休。休息日若勞工同意出勤,例假挪移後,等於最多可連上十二天班。

 

這樣的規定調整,賦予企業、特別是特殊產業更大的人事調度彈性,卻也可能失去原本保障勞工休息權益的本意,如果企業主居心不良,則可能再次走回壓榨員工的老狀況;同理,對於加班工時工資的計算,原規定「做一小時給四小時工資,做五小時給八小時工資」,希望用高額加班費減少加班,但因為企業難做到,因此將改為依實際時數計算,做多少就算多少,這也可能導致企業方再次鬆懈,勞工加班時數再度遭到苛扣。

 

無論如何,現行的「一例一休」相關法令確實不容易執行,我們肯定行政院「該修法就修法」的決心;但我們從過往多次修法經驗中,也要提醒行政院與立法委員們,不要落入「為修法而修法」的循環;須知,一昧迎合所謂的「民氣」而急救章修法,經常出現掛一漏萬的缺失,以致法令即使一修再修,也還是不夠周延。

 

我們希望新法能夠在提供企業更多彈性的同時,也同等保障勞工權益,力求勞資雙贏;如此,台灣才有機會成為一個更進步成熟的國度,在高度競爭的世界中,保有一席之地。

 

(原載於2017.11.01人間福報)